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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2023年3月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示

2023.04.13

2023.04.13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4-11 18:01:00
  • 2023-04-11~2023-04-17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园区、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

现将2023年3月审核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领情况进行公示(内容详见附表),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

举报电话:22206607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

附件: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示文件202303.xlsx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