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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26.10.26

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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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3 17:00:00

根据国家统一政策规定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通知内容如下

一、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5127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5025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6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