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并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二、适用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三、办理条件
1、在德州行政区划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2、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在德州市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以下登记失业人员:①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③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⑦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⑧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补助标准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标准为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申办材料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表》;2、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3、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六、办事流程
1、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查补贴申请材料,对审核通过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3、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八、咨询、办理渠道
详见附件。
九、监督电话
业务监督电话:0534-2677226
行风监督电话:0534-2690096
附件
各县市区办理地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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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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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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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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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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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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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267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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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新湖南路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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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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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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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722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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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富华街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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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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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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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699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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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振兴东路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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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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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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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565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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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齐河县齐鲁大街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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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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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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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832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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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区陵州西路4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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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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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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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8106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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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永兴大街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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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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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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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425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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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新华南路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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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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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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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67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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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振华街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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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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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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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321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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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西关南街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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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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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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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3785603
|
庆云县南环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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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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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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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54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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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南外环路阳光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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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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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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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256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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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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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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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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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790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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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德十路 市建设服务中心社保就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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