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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稳岗返还未申领的通知

2024.11.14

2024.11.14

  •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10-31 23:12:20
  • 2024-11-07~2024-12-31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稳岗返还(补贴)申领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参保单位(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可通过主动申领或网厅确认两种方式申请稳岗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返还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额的30%、中小微企业返还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额的60%。具体申请操作方法如下:

1、确认单位银行信息 参保单位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网站,进入【业务办理】模块,选择【单位变更登记】,核对单位收款银行信息是否完整。核对信息包括:收款银行行别、收款银行户名、收款银行账号、收款银行支行行号、收款银行支行名称。以上信息要和税务社保缴费账户信息一致,收款银行信息确认完整,该信息用于稳岗返还待遇发放。

2、企业网厅确认提交 参保单位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网站,进入【业务办理】模块,选择【失业保险】-【单位援企稳岗补贴申领】,确认信息后点击【保存】-【材料上传】-【提交经办】。

目前,我中心已对市本级剩余未提交确认信息的企业进行预审,请符合稳岗返还申领条件的190户参保企业(名单附后)加快确认进度,我中心会将确认的稳岗返还资金按规定发放到位。

参保企业单位端信息确认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保定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失业待遇审核部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