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和《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通过“政策找人,无形认证”、“不见面审批”等方式,初步确定对全市2月新增就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拟享受生活补贴、一次性购房补助、亲情引才奖,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12333反映。
公示无异议后,请及时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便于接收补贴资金。
附件:2023年2月拟新增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一次性购房补助、亲情引才奖励审核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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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