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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领截止时间的通告

2022.12.21

2022.12.21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2-19 23:40:37
  • 2022-12-16~2022-12-31

各参保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部署,为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充分发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效应,减轻企业负担,我市前期通过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比对,主动向符合条件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但部分单位因缴费账户信息不完善、不属免申发放范围等原因,暂时未收到相关补助。根据政策规定,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为确保符合条件单位应享尽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符合条件且暂未收到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单位。

二、申领时间

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务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逾期未申领视为放弃。

三、申领方式

(一)线上申领:

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ssologin/)全程网上自助申领(见附件1)。

(二)线下申领:

前往辖区内人社分局社保办事窗口申领(见附件2)。

四、申领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用人单位银行账号文件、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其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还须一并提供以下实际用工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实际用工人数汇总表(见附件3)和实际用工人员花名册,记载参保职工工资内容和工作地点的劳动合同,以及考勤记录、工资薪金发放流水、会计凭证等任意两项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有效材料。所有申领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五、补贴标准

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

六、参保人数确定标准

(一)2021年底前已成立的企业、单位,参保职工人数为该企业、单位2022年1月至7月的平均参保人员。

(二)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单位,参保人数为其成立月份至中山市最近一次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时的平均参保人数(在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状况消除后成立的企业、单位,不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如:2022年2月成立的企业、单位,参保职工人数为该企业、单位2022年2月至7月的平均参保人数。

参保职工人数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按照其实际用工人数确定参保人数。

附件:1.一次性留工补助待遇申领(网办)操作指引

2.各镇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联系信息

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实际用工人数汇总表

附件下载: 附件1 一次性留工补助待遇申领(网办)操作指引.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 各镇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联系信息.xls

附件下载: 附件3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实际用工人数汇总表.doc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