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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七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的公示

2022.12.12

2022.12.12

  •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社厅等3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2号)、《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第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列入公示范围的企业实施承诺制,即参保单位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即视为签署《承诺书》,承诺所享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公示时间从129日至12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实名向相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附件:全市2022年第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

监督电话:市本级:2189243;东昌府区:8419558;临清: 7121836;冠县: 2197716;莘县: 7311108;阳谷: 6173059;东阿: 3271092;茌平区: 7298302;高唐:6066071;度假区:7100691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