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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2022.03.23

2022.03.23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保障参保人员待遇,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通知如下: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所发生的的医疗费用,扣除其他应由本人自付的费用后,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提高为10万元。


黔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