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根据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聚焦“全市领军、全省领跑、全国领先”的使命担当和“在彰显省会担当中挑重担、走前列”的重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今年全县“三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做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总体布局,深刻把握“彰显省会担当”的更高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夯实“三农”发展基础,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水平;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昌南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走前列,彰显首府首县的担当。
二、阶段目标
2021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2.3万亩以上,产量力争达18亿斤,生猪生产、设施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持续增长,都市现代农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显著提升,全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常态长效,农业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有效提高,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维持现有帮扶政策稳定。落实“四个不减”工作要求,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度。制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推进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县扶贫服务中心,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脱贫不稳定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易致贫户,要持续强化监测帮扶,做到“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守住防止返贫致贫底线。着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统筹协调和推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继续落实教育补贴、“雨露计划”、“一站式结算”、“七免三先一后”、大病免费救治、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住房安全和安全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促进脱贫群众稳岗就业增收,加强就业监测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就业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做好招聘服务稳定外出就业、办好扶贫车间落实补贴政策、用好公益岗位兜底弱劳力就业、落实好外出就业交通补贴强举措。以18个“十三五”省市级脱贫村建立的产业扶贫基地为依托,持续帮扶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支持,对接供需两端,实施消费帮扶,完善利益联结。继续改善脱贫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优先将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整治等纳入重点,持续改善优化、完善提升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监管机制,持续做好扶贫项目资产清查摸底,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后续管护机制,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坚持志智双扶,充分发挥“爱心超市”正向引导作用,不断激发基层组织带领脱贫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县扶贫服务中心,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持续加大脱贫地区产业扶持力度,逐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加大对我县具有带贫益贫功能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四类经营主体扶持发展力度,强化与低收入人口的利益联结。建立完善脱贫劳动力动态监测机制,采取精准就业帮扶,拓宽稳定就业渠道。规范扶贫车间和公益岗位动态管理,实现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就业。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继续推进消费扶贫专区、专柜、专馆建设和管理,积极对接大型商超开展消费扶贫专区建设,加快县域内消费扶贫专柜建设,对已建成的2个消费扶贫专馆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规范运行,鼓励各单位使用工会经费采购扶贫产品,促进消费扶贫。持续加强脱贫村和经济薄弱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县扶贫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强持续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带领发展的政治功能和组织能力,继续推行产业帮扶“一领办三参与”等有效机制。深入开展扶贫扶志感恩行动,继续支持脱贫攻坚“爱心超市”建设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开展,持续激发脱贫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梳理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提炼做法和经验成效,形成扶贫扶志专题汇编,讲好脱贫攻坚“昌南故事”。( 县扶贫服务中心、县委组织部、县残联、县妇联、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5.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坚决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党政同责,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提高农民种粮基本收益,加大早稻生产补贴力度,稳定早稻生产面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十四五”期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2.3万亩以上。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优质稻米工程,推进稻米区域品牌建设,加快粮食结构调整,推广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培育建设长江中下游水稻气象野外科学试验基地。推进生猪稳产保供、非洲猪瘟防控、产业转型升级三大行动,大力发展水禽产业和畜产品加工业,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2021年全县生猪年出栏稳定在60万头。积极发展蔬菜、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落实保障型、应急型蔬菜生产基地。推广稻稻稻油轮作模式,推动油菜下田,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发展现代家禽产业和现代渔业,打造蔬菜产业集群,推进标准生态有机化果茶药园建设。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存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建后管护“田长制”试点,“十四五”期间全县提质改造一批高标准农田。(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稳步发展设施蔬菜产业。按照“高产、高质、高效”的发展思路,将设施蔬菜发展作为全县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要求,在蒋巷镇、南新乡、塘南镇、武阳镇等蔬菜发展重点农业乡镇新建或改造一批高标准高起点的适度规模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专业村组)+农户”等蔬菜产业化经营模式,提升蔬菜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21年依托专业公司建设和运营1个50亩左右的设施蔬菜高效服务技术示范推广中心,配套建设100亩左右蔬菜生产基地,加大对钢架大棚、种植品种、实用栽培技术的示范研究,形成一套符合南昌县实际的经济适用模式。上半年每个农业乡镇建设100亩左右的相对集中连片钢架大棚示范基地。规模示范基地初见成效的同时,按照8000亩指导性计划建设任务,落实建设经营主体和建设地点,建设具有冬保暖、夏遮阳功能的经济适用性大棚,通过调整优化种植茬口,发挥大棚设施“春提前、秋延后”作用,统筹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改善设施蔬菜基地土地平整、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设施蔬菜种植水平。(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金融办、县供电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高质量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深入推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围绕“都市”农业、“现代”农业、“绿色”农业的发展定位,重点打造五大产业园区(即以南新市政公用示范园为核心的高效生态园区,以塘南工控第六产业园为核心的产学研融合园区,以黄马凤凰沟田园综合体和空中田园为核心的休闲观光园区,以幽兰印智航天农业示范园为核心的民俗文化园区,以广福无花果种植基地和盛卉创意花卉产业为核心的回乡创业示范园区)。持续深化南新薪火、黄马•凤凰沟、幽兰印智航天、南新市政公用等田园综合体建设,着力构建“产地生态、产品绿色、产业融合、产出高效”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苗木等四大特色产业。围绕水稻、生猪、水禽、水产、蔬菜等产业培育绿色食品产业子链,重点推进以水稻和水禽产业子链的发展。积极推进南新、塘南、黄马的果蔬,冈上、幽兰的水禽,武阳的花卉等特色产业园以及冈上镇产业强镇的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以煌上煌、绿滋肴、益海嘉里、阿南食品、天韵、玉恒等大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企业为重点,打造农产品加工物流先导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都市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创建力度,继续唱响“休闲农业秀美乡村”“百园百村庆丰收”等休闲活动品牌,大力建设南新市政、塘南工控第六产业园等一批新型都市休闲观光农业、民宿经济、农村电商、气候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民政局、县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动莲塘麻鸭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主体100%纳入追溯管理系统。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逐步将小农户纳入合格证实施主体范围。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设备设施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县乡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服务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农业品牌创建工作,推动开展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重点提升三江镇萝卜腌菜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加大对南昌县稻米优势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挖掘和培育一批群众认可度高、叫得响的农业品牌产品。推进农商互联,推动特色农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开展现代农业系列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国(境)内外知名的现代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产业和项目,积极促成京东数字农业、茅莲湖生态循环农业等项目落地,加快推进蒋巷智慧农场等一批现代农业项目。大力开展产销对接工作,举办农产品展示展销会、产销对接会、开设线下线上体验店、开展品牌农产品评选等,培育与生产力水平和消费趋势相适应的产销对接体系。积极引导省市县国有平台和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共同投入农业农村,合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基础支撑。加快现代种业发展步伐,加强水稻、蔬菜、水产、畜禽等种养殖品种、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增强种业创新和产业竞争力,种子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深化农业科技体制创新,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农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补助。支持涉农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涉农科研院所、农业高校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加强新型农业实用技术推广,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立以落实地方责任为基础的常态化水库除险加固机制,到2025年消除现有水库病险。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实施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攻关和试验示范,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实施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农业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完善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守住“三农”工作底线,切实抓好春秋防疫、春夏防汛、常年森林防火防虫、恶劣天气农业防灾、农产品流通防残毒、规范管理采砂等底线工作,确保全年不出问题。(县科工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大数据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健全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健全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支持南昌县家庭农场联合会建设,2021年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45家;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2021年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达到30家;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梯队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系;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2021年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个;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吸引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参与农技推广工作。实施新一轮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计划,发展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服务,推广无人机飞防植保、粮食烘干加工等农机作业新技术。实施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3.发挥乡村规划引领作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2021年基本完成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布局。加强乡镇政府驻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统筹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优先编制近期有重大发展需求、重点建设项目入驻、村民意愿强烈的村庄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村庄规划,保障规划编制费用,做到应编尽编。加强村庄风貌管控,不搞大拆大建,保护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红色名村和传统建筑。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安全动态监测,3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迈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高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质量,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公共厕所,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加快推动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成效,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有序推开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实现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基础上,提高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国家要求。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因地制宜对村点进行分类建设管理,按照整洁村、示范村、美丽村、特色村等四个梯度,明确建设管护内容及标准。健全完善“五定包干”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推进“5G+万村码上通”平台建设,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统筹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按照全县“一盘棋”的总体要求,以城郊、高速公路、铁路、国道沿线和出入口的镇村为重点,以连点成线、连线成片的推进思路,以乡镇(管理处、管委会)为实施主体,统一规划布局,整合农业、水利、交通、生态环境、卫生、教育、文旅、民政等部门项目和资金,统筹推进示范区域水、林、田、路、村庄、产业、乡村治理、公共服务等建设,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域。制定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指标体系,统一创建标准、创建方式、考核办法和奖补标准,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完善统筹协调、各负其责的推进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教体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打造生态文明乡村。进一步加强县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有效落实渔民退捕补偿、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大力支持5个专业渔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安置,确保渔民上岸就业有出路、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强禁捕水域后续管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推行网格化巡护管理,落实“网格长+网格监督员+网格员”的网格化巡护管理责任,共同打击非法捕捞、清理整治“三无”船舶,推进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保护。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深化农药肥料减量增效行动,治理农膜污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河湖长制,持续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实施节水行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提升林长制,健全林业生态补偿,落实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实施乡村绿化美化,继续加大乡村森林公园建设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继续推进县道升级改造、乡道双车道改造、窄路面拓宽改造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提高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推进燃气下乡工程。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千兆光纤网络、5G网络、物联网向农村延伸,支持农村电子商务、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开展农村5G广电建设,推动移动接收终端具备应急广播功能,开展乡村“智慧应急”建设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和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大数据局、县供销社、县商务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电信南昌县分公司、移动南昌县分公司、联通南昌县分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到2025年基本普及农村学前教育。全面推行“县管校聘”改革,实行“一专多能”农村小学教师综合培养。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县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在乡镇卫生院推行医防融合,提升妇幼、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优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和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数字化建设,完善农家书屋管理机制。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落实被界定为救助对象的农民医疗救助待遇。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特困供养服务质量,建立分类分层的救助体系。建设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农村普惠性养老和互助养老发展。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困境儿童、残疾人的关爱服务。完善农村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健全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 (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妇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德治、自治作用,加快将乡镇建设成为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提升村民自治能力,规范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深化村级民主决策实践和议事协商实践,加强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发挥村民监督作用,杜绝农村“微腐败”。巩固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优化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加强乡村调解平台和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和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扩大农村地区视频监控覆盖面。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深入推进南昌县全国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建设。 (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统战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道德模范选树宣传,完善帮扶礼遇制度。深入开展“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进农村活动,推进文明村镇、文明信用农户、各类最美人物等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设立“身边好人榜”,弘扬新风正气,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和激励机制,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宣传活动。实施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行动,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积极稳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管理,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有序治理重点区域散埋乱葬。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组织开展好送戏、送电影、送图书等送文化下乡活动,确保完成全年送戏下乡不少于60场、送电影下乡不少于3800场、送书下乡 26000册 的工作任务。 (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团县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2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成果运用,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放活承包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监管,加强农村承包地纠纷调处和仲裁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好《南昌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保障户有所居,提高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21年将在上年度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108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形成最终的符合乡村发展实际、符合村民发展意愿、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为第二批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厚植土壤。2021年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尽快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保证我县在2021年12月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登记发证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机制和信息系统,落实乡镇政府宅基地审批和日常监管职责,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分类规范解决宅基地违规违法问题。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三年强村”计划,整合政策资源向薄弱村倾斜,落实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支持将支农项目资金精准量化到村集体,将项目形成的资产确权到村集体,通过分享产业增值获得收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承担或者参与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到2021年底经营性收入20万元、30万元以上的村分别达到75%、40%,10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达到25个;到2023年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0万元全覆盖。(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构建以莲塘镇为中心,向塘、蒋巷等重点镇为支撑的县域城镇体系,逐步形成不同节点城镇错位发展、逐级辐射、产业联动、城乡统筹格局。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缩小县域内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规划建设一批重点中心镇、特色小城镇,发挥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类健全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乡村两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好城镇地域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服务,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农户依法依规自愿有偿转让。 (县发改委、县委农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素保障
25. 构建“三农”多元投入格局。建立健全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资金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2021年预算安排对“三农”投入约20亿元,预算投入增长约5.2个百分点。落实好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政策,确保到“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支持发行乡村振兴类别专项债券。用好货币政策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投入,鼓励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评选。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乡村下沉。完善“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机制。扩大农业大灾保险、特色农产品保险、特色农业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发挥农业再保险机制作用。创新投融资机制,有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县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划指标,重点保障乡村振兴建设用地。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建立“负面清单”,各地消化存量所得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需求。对原址恢复林地用途的异地重建的畜禽养殖场,优先安排使用林地定额。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机制。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完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程序。(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党政班子。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及时奖励乡村振兴领域担当作为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全面培训,分级对乡村二级党组织书记开展轮训,办好三农大讲堂。加强农村人才培育,深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高职扩招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现代农民培育,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培养,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培育一批“土专家”和“田秀才”。创新柔性引才用才机制,引入培育农业农村发展高层次人才。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人员培训基地和孵化实训基地,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优化乡村营商服务水平,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
28.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农村工作,听取农村工作汇报,决策农村工作重大事项。乡镇(管委会、管理处)党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指挥”。建立健全领导联系、部门和社会力量帮扶、干部挂点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制度,县级领导干部都要确定联系点。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议事协调、督查考核等机制。充实县乡两级三农工作力量,完善运转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三农日常工作,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县委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农村基层党建融入农业农村重大任务,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地大学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坚持向重点村和软弱涣散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完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和经验,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根据“五大振兴”和要素保障的要求,设立由党委和政府相关同志领导的工作小组及相应的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向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县委农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强化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健全乡村振兴行业部门和乡镇(管理处、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应用,优先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干部,对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单位和地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情况和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情况进行评估评价,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村级不合理负担。对涉及乡村振兴指标的基础数据进行重点审核与测算,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指标不丢分。加强乡村振兴宣传,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全县全社会之力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扶贫服务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