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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切换期间相关业务办理的补充说明

2021.12.10

2021.12.10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按照失业保险省级统筹部署,我市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进行系统切换。由于近期网上针对系统切换期间相关业务办理发布不实信息,为此特做以下说明: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仍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生的失业人员,申领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新发生的失业人员,申领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 系统切换期间停止线上业务办理,相关业务全部转为线下办理,具体到参保所在地的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申请。

 

请参保单位及广大参保人员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