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防金委通〔2022〕1号)规定,现将设定防城港市2026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395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047元,合计为6094元。
二、202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10元,合计为220元。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