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15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本批次拟同意给符合条件的江西外圆内方建设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天,即2025年12月18日—12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市就业中心失业保障科反映,请予监督。
电话:0796-8243360、8222069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附件: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明细信息表第5批
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8日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明细信息表第5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