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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本级2025年度第三批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2026.02.03

2026.02.03

  •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12-15 10:43:53
  • 2025-12-15~2025-12-31

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5〕22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197号)要求,经审核,拟向江苏开禧律师事务所等16家单位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59016。

附件:宿迁市市本级2025年度稳岗返还公示汇总表 (第三批)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