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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州市本级2025年度第三批符合失业保险劳务派遣稳岗返还名单的公示

2026.02.03

2026.02.03

  •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12-15 14:57:00
  • 2025-12-15~2025-12-31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产业发展,兜牢民生底线,根据人社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15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工作指南的通知》(赣人社函〔2024〕177号)等文件精神,经初步审核劳务派遣单位的申请材料,有以下6家单位符合发放条件,金额25079.88元,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函的方式,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复核。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地址:抚州市文昌大道1290号 抚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94-8222726 (市失业保险科)

附件:抚州市本级2025年度第三批失业保险劳务派遣稳岗返还名单

抚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抚州市本级2025年度第三批失业保险劳务派遣稳岗返还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

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金人数

裁员率

上年度失业保险实缴金额(元)

返还比例

补贴金额:元(扣除机关单位金额、不申报单位金额)

1

抚州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8

1

0.125

3631.8

60%

2179.08

2

抚州市市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5

0

0

15879.6

60%

9527.76

3

抚州直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

0

0

1094.4

60%

656.64

4

江西高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

0

0

3417.6

60%

1533.65

5

江西闽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

0

0

14572.2

60%

8743.32

6

江西儒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3

2

0.087

10390.2

60%

2439.43

小计

109

3

48985.8

250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