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文件)文件要求,经审核,以下市本级第四批82家参保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现将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向市人社局或市就促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262378、2376089。若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若已经发放了稳岗补贴的予以退回。
附件: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第四批公示名单(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