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将于2月28日截止,请尚未缴费的居民尽快办理参保缴费,以免影响您的医保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2025年3月1日起再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属于未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等待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如果2025年未参保,2026年继续参保的,同样有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同时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享受财政补助标准7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