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失业人员再就业,现将落实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女45周岁、男50周岁(含)以上城镇户籍人口;
2.持《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户籍人口;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
4.离校2年内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养老保险,给予6000元/年的补贴。
三、补贴期限
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相关规定,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申领时间
2025年2月20日—3月7日
五、受理地点
申领人所在社区
六、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原件;
(3)2024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5)《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提供)。
七、不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
1.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2.已达到2024年度法定退休年龄标准的(女55周岁、男60周岁);
3.在市场监管部门有注册信息的;
4.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已满期限的;
6.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待遇的;
7.财政供养人员。
8.在校未毕业大学生。
9.其他不予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的。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