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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公告

2025.02.20

2025.02.20

  •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02-19 12:03:00
  • 2025-02-07~2025-02-20

广大居民朋友:

为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失业人员再就业,现将落实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女45周岁、男50周岁(含)以上城镇户籍人口;

2.持《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户籍人口;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

4.离校2年内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养老保险,给予6000元/年的补贴。

三、补贴期限

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相关规定,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申领时间

2025年2月20日—3月7日

五、受理地点

申领人所在社区

六、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原件;

(3)2024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5)《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提供)。

七、不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

1.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2.已达到2024年度法定退休年龄标准的(女55周岁、男60周岁);

3.在市场监管部门有注册信息的;

4.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已满期限的;

6.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待遇的;

7.财政供养人员。

8.在校未毕业大学生。

9.其他不予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的。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