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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医疗保障局三部关于调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2025.01.12

2025.01.12

  •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 2024-12-31 23:32:07
  • 2025-01-01~2025-02-28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高新区社保中心、东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关于“总体上在2025年2月底完成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要求,为积极维护广大群众参保缴费权益,巩固全民参保成果。经研究,决定调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2月28日。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属于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二、缴费标准

集中缴费期间内个人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不变。

三、待遇享受期

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居民,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要求,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缴费参照当年个人缴费标准。

请各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居民特别是学生(中小学、大中专及大学生等)、儿童、春节返乡、新业态就业等人员及时参保缴费,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权益。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襄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