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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12.16

2024.12.16

  • 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 2024-12-11 11:52:13
  • 2025-01-01~2025-12-31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揭府规〔2022〕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统计数据,现将我市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公布如下:

一、2023年度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117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执行标准为3670元(即2023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117元的6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执行标准为18351元(即2023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117元的300%)。

三、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揭阳市财政局

揭阳市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