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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温馨提示

2024.12.16

2024.12.16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2024-12-06 09:46:00
  • 2024-12-04~2024-12-31

全市城乡居民:

         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自2025年1月1日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的,参保缴费后不能马上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而是存在待遇享受的等待期,过了等待期方可正常报销医疗费用,且等待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还未参保缴费的居民请抓紧时间,不要因参保缴费不及时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