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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25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4〕31号)

2024.11.18

2024.11.18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2024-11-15 14:09:00
  • 2024-11-15~2024-12-31

各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45号)以及《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8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5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227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182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19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430元。

二、2025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55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59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6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250元。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原则上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