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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有关人员限期退还多发失业补助金的通告

2024.11.14

2024.11.14

  •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11-11 15:17:37
  • 2024-11-11~2024-11-17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8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由参保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经核查,发现谢付伟等693人(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存在多发1个月失业补助金的情形,多发的原因是2021年9月社保系统取值错误导致对2021年3月开始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持续发放至9月,多发了2021年9月的失业补助金,造成实际领取失业补助金7个月,应退回多发1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我中心已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寄挂号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告知,请相关人员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多发的失业补助金全额退回本通告指定账户。对拒不退回的,我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报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处以2至5倍罚款; 涉嫌欺诈骗保的,将移送行政或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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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