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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

2024.10.31

2024.10.31

  • 东莞市人民政府
  • 2024-10-28 11:40:27
  • 2024-10-28~2027-10-27

各灵活就业人员: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10月28日起正式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在原试行基础上针对性优化部分做法如下:

一、优化提取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缴六停六”销户提取优化为已发生缴存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停缴六个月及以上且当前账户状态为封存的可全额销户提取。

二、拓宽承办银行。办理灵活就业相关业务拓展至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商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和浦发银行等12家归集银行。

原做法与此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