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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2024.08.14

2024.08.14

  •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4-08-13 18:32:00
  • 2024-08-12~2025-07-11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要求,凡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至30%。

本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