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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11.17

2023.11.17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3-11-16 11:10:46
  • 2023-11-16~2023-12-16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保障超龄等从业人员因工受伤后的合法权益,化解和降低企业用工风险。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我们起草形成了《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公众可将相关建议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工伤保险处

联系电话:028-86123881

电子邮箱:594103679@qq.com

附件:

1.关于《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