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市属国有企业,有关院校和行业、企业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培育适应新时代要求和南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南昌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发〔2023〕12号)、《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洪人社发〔2023〕16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洪城工匠”培养选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选树名额
新时代“洪城工匠”10名。
二、培养选树范围
新时代“洪城工匠”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行各业从事技术技能操作和服务工作的一线在岗人员中遴选产生。已获“洪城工匠”的人员不再参评新时代“洪城工匠”。
三、培养选树条件
新时代“洪城工匠”人选应当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超的技能水平,全职在昌从事技术技能性工作,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原则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技能水平高超,在本技能领域处于省内领先水平,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荣誉、奖项,入选省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工程(项目),或者享受省政府及以上特殊津贴、领办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
2.本人或所带选手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或者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并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指导教师或专家教练。
3.在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进步奖、国家专利,或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传统产业行业中掌握绝技绝活,或者在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技艺精湛,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知名度、美誉度高,产品得到社会公认。
四、培养选树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愿申请参加培养选树活动,按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2),向属地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市属行业协会、市属国有企业进行申报。
属地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市属行业协会、市属国有企业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单位)的推荐工作,对照申报条件,在择优选拔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经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后,向市人社局报送推荐函及申报材料。其中,各县区人社部门可推荐不超过3个人选,市直主管部门可推荐不超过2个人选,市属行业协会、市属国有企业可分别推荐不超过1个人选。
(二)资格审核。市人社局组织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培养选树条件的,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三)群众投票。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推荐人选,通过微信投票形式开展群众投票,投票结果作为后续专家评议环节的参考。
(四)专家评议。市人社局牵头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封闭评议,确定候选对象。
(五)实地考察。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对候选对象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了解候选人的技能水平、业绩贡献、技能成果运用、技能推广情况以及社会评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六)研究审定。市人社局根据专家评议及实地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入选人选,并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备案。
(七)公示。将拟入选人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八)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发文公布新时代“洪城工匠”人选。
五、奖励和支持措施
对批准通过的人选授予新时代“洪城工匠”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新时代“洪城工匠”进行跟踪培养和动态支持,优先组织参加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各类人才项目(计划),优先认定“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政府资助项目。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开展新时代“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为契机,精心组织策划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解读中央和省、市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重点宣传高技能人才的劳动成果和先进事迹,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二)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培养选树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