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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8.11

2023.08.11

  •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8-11 14:23:19
  • 2023-08-11~2026-12-31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有关要求,支持企业、培训机构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进一步规范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培训监管、提高培训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采取线上方式开展的培训内容

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中的理论知识、通用职业素质、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工匠精神、疫病防治与卫生健康等综合性内容以及仿真模拟、技能视频演示、数字技能等,企业、培训机构可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开展,原则上线上培训学时数应不超过总学时数的50%

二、可开展线上培训的培训平台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使用的线上培训平台,须经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遴选推荐并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企业、培训机构可选用“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gdzxpx/#)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首批推荐的20家线上平台机构(详见附件)开展线上培训。经省市协同遴选备案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依托具备学员实名注册、签到、学习、测试的功能,且能记录、核查培训考核评价过程真实性的信息化系统开展线上技能培训的,其学时可计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学时范畴。

三、开展线上培训的具体要求

自2023年8月15日起,企业、培训机构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例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制培训等),线上培训部分的开展方式、平台、课程、资源、学时等应纳入培训备案内容,相应学习记录记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所含学时范畴。各区经办机构在审核其补贴申请时,应核对线上线下培训学习记录是否均与备案内容一致。

四、做好线上培训平台与管理平台对接工作

各相关线上培训平台,应按照省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监管平台和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要求,与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学员身份信息、培训项目及课程信息、培训过程信息等数据传输。

五、进一步加强培训过程监督管理

各区人社部门要按照从严从优原则,加强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动态调整优化机制。要严格监管线上培训过程,确保培训的真实性。对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通过作弊软件或代替参加培训等违规情形的班级,不予核拨培训补贴,对已拨付的资金予以全部追缴。对以虚假线上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机构、培训平台及个人须依法依纪严惩。

附件:关于推荐首批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机构的通知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