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四川省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

2023.07.19

2023.07.19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2023-07-19 15:01:00
  • 2023-07-19~2025-07-23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告的2022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84912元的依据,确定了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

为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1228元/月。

2.缴费基数下限

为全口径工资的60%,即4245.6元/月,按规定计算到元为4246元/月。

热点问题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确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缴费比例为20%。

案例说明

个人参保人员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情形一:若我省某个人参保人员选择60%档次缴费:则月缴费金额为(84912 ÷12)×60%×20%=849.2元;

情形二:若选择100%档次缴费:则月缴费金额为(84912 ÷12)×100%×20%=141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