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

2023.07.04

2023.07.04

  •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 2023-07-01 22:07:50
  • 2023-07-01~2023-12-31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9号)及省统计局的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现就2023年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通告如下: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所在市县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本通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

三、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于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2023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并于2023年7月1日起按2023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进行调整与汇缴。

五、根据三沙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情况,暂采用全省年平均工资增幅测算三沙市2023年度的职工缴存基数。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