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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本级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12

2023.06.12

  •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 2023-06-07 11:07:00
  • 2023-06-05~2023-06-30

省本级职工医保各参保企业、单位: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36号)和《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56号)要求,为确保省本级医保各参保企业、单位及时准确核定缴费基数,现就2023年度省本级医保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申报范围及口径

(一)申报所属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口径。参保企业、单位应以申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保留到10元)以职工本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3年度的缴费工资,职工本人2022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无2022年月平均工资的,以2023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3年度的缴费工资。无2023年月平均工资的,以申报当月工资作为申报2023年度的缴费工资。

职工缴费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保中心函〔2006〕60号)有关规定口径计算。

(三)申报企业、单位。医保纳入省本级管理的企业和单位。

三、申报资料

(一)申报承诺书(见附件1)

(二)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申报表(见附件2,系统提交)

四、申报流程

(一)通过单位网厅申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

zwfw.hubei.gov.cn/index.html)通过医保服务专区进入“湖北省医保服务平台”,以单位经办人身份进入单位网厅(需预先注册),选择“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即可进行申报。

(二)通过信息平台申报。登录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选择基础公共业务中“参保管理”,在“参保缴费工资管理”模块即可进行申报。

附件:1.申报承诺书

2.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申报表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