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创业者素质能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按照《山东省“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方案(2021-2023年)》(鲁就办〔2021〕9号)、《关于实施“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号)和《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14号)要求,现就在我市开展“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2023年)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济南市“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2023年)
二、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促进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经营者掌握企业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建立以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基本企业管理体系,熟悉建立企业基本管理体系的方法,提升企业经营者的自我诊断和经营管理能力,培养社会责任感,培育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吸纳就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营造更富活力的泉城创新创业环境。
三、活动组织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承担活动任务。
(一)参训对象
注册地在济南市并实际运营的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小微企业及较好成长型的初创企业(含民非)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企业管理团队成员(每家企业限报1名参训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初创企业是指注册成立时间距报名时间在5年以内。
2.所处行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等特点,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拥有专利的企业,在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评比及市级以上大赛中获得荣誉的企业优先)。
3.企业社会信誉良好,无强制执行、失信人员等不良记录。
4.企业运营正常,按规定为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出具6个月以上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四、活动内容
(一)学员选拔方式
1.企业自主报名。
2.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择优推荐报名。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会同活动承办服务机构对报名参训学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活动参训人员名单。
(二)班期班制
每班期班制人数不超过50人,参训学员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班期报名参训。
(三)培训师资要求
承办服务机构邀请国内专业领域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创业导师(咨询师)、企业家、知名创业者等组建培训师资团队。
(四)活动方式
由承办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理论授课、实训演练、观摩研讨、沙龙分享、网络服务等形式。培训方式采取“5+1”的培训模式,即5天的集中培训(不低于40课时,每课时45分钟)和1个月的后续服务。集中培训阶段包括理论培训(不低于32课时)和观摩研讨(不低于4课时),后续服务阶段包括组织不少于1次的一对一咨询指导和不少于1次的集中服务活动等。集中培训和后续集中服务活动须提供不少于该培训阶段50%的影像资料。
(五)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包括理论培训、观摩研讨、一对一咨询和后续服务活动4部分。具体课程内容设置如下:
1.理论培训。重点从创业环境解析、企业战略发展、企业精细化管理、商业模式与品牌构建、政策解析等多个方面展开,课程内容以必选内容为主,可根据学习情况调整各模块的具体内容与课时,每模块不得低于2课时。
(1)必选内容:企业战略、商业模式、市场营销、经营模拟。
(2)可选内容(至少选二):人力资源管理、财税管理、供应链管理、三产融合、企业(农、工、商、服)运营、投融资管理、风险控制、政策法规等。
2.观摩研讨。结合培训课程和学员需求,组织观摩行业领域中创新发展标杆企业,针对企业发展运营中的实际问题观摩互动、交流学习,提升学员实战能力。
3.一对一咨询。活动承办服务机构在集中培训结束后,组织咨询专家通过上门辅导、在线咨询等形式对每名学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一对一咨询服务,填写《创业泉城训练营后续跟踪服务登记表》,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情况给予指导,并提出改进方案建议。
4.后续服务活动。活动承办服务机构通过线下交流展示、项目路演、沙龙分享、企业俱乐部等形式为学员提供不少于1次的业务合作渠道、投融资资源对接等后续集中服务活动,并建立班级微信或QQ群,为学员提供后续在线咨询、交流服务、互助学习和合作服务。
五、资料提交
(一)开班提交资料
培训方案、教学大纲、《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报名表》(附件)、《创业泉城训练营开班申请表》、参训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明及其他个人证明材料)、师资证明材料、企业缴纳职工社保缴费证明、6个月以上缴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等。
(二)结业提交资料
1.集中培训阶段。
(1)考勤记录(无故旷课或请假超过4课时,结业考核视为不合格)和《创业泉城训练营集中培训监管日志》;
(2)不少于理论培训阶段时长50%的录像及不少于30分钟的观摩研讨影像资料。
2.后续服务阶段:《创业泉城训练营后续跟踪服务登记表》、一对一咨询的影像资料(每次咨询影像时长不少于3分钟)、后续集中服务活动方案、人员签到表、不少于集中服务活动时长50%的影像资料。
以上影像资料拍摄统一使用水印相机。
(三)总结评估阶段
1.承办服务机构活动自评报告。
2.学员总结报告。每名学员从活动组织、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培训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对活动的收获、感悟、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要求字数不少于500字,内容真实、条理清晰。
3.第三方评估报告。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根据活动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监测评估方法和评估工具,独立对活动的集中培训和后续服务进行绩效评估,并出具活动满意度调查表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评估报告。
六、补贴标准及方式
(一)补贴标准:承办服务机构按照参加活动并结业合格的学员数量申请活动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5000元/人,具体标准根据采购文件予以确定。活动期间参训学员仅承担往返交通费,活动补贴资金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补贴方式:承办服务机构提交开班申请后,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首付该班期预算总额的40%补贴资金。该班期全过程结束后,承办服务机构提交开班、结业、评估等补贴申请资料和《创业泉城训练营补贴申请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该班期结业合格人数将补贴信息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拨付剩余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拨付到承办服务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活动结业合格人数以考勤记录、集中培训阶段(理论培训)影像资料内可识别人数、监管日志、资料提交情况等综合判定。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创业氛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活动进行前期集中宣传和后续跟踪宣传,扩大活动知晓面,提高社会影响力,形成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创业的创业舆论氛围。
(二)强化监督监管,保证活动质量。主办单位要强化活动日常监督监管,严格按照企业基本条件选拔参训学员,集中培训阶段要派员全程跟班监管,确保培训过程科学合理。承办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实施,保证活动质量。
(三)注重绩效评估,确保资金安全。采取承办服务机构自评、学员总结评价、主办单位监管和第三方监测评估等方式对活动进行全面客观绩效评估,评价活动效果,监督活动资金使用效能,杜绝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联 系 人:杨津亮
联系电话:0531-51705268
电子邮箱:jnjybgyz@jn.shandong.com
附件:创业泉城训练营活动报名表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