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青岛发布2023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认定工作提示

2023.03.27

2023.03.27

  •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 2023-03-27 15:06:31
  • 2023-03-27~2023-04-30

即墨区登记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从即日起我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可以注册法人账号,预计4月初开始申报,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即墨区登记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认定内容

2022年度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状况。

三、办理方式

用人单位通过电脑直接访问系统网址(https://abllwrz.sddpf.org.cn:8443/wbxt/#/login),跳转到“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登录界面”,使用法人用户进行登录。(2)或者访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在网站首页“办事服务”下点击“就业申报”,跳转到系统申报页面后使用法人用户登录。(3)或者访问“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点击“政务服务”栏目,在搜索框内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或“联网认证”进行检索,在结果内容中找到“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可办区域“青岛市”(用人单位所属区划为登录系统后维护),在弹出页面中点击“立即办理”,使用法人用户进行登录。

四、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注册后登录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资料,其中系统可自动调取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工资发放等信息进行验证,如系统显示相关信息调取失败,请将相关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系统。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凭证需上传在职工个人社保系统下载或政务大厅打印的带公章凭证,工资发放证明可以是银行流水或其他工资发放凭证,职工为劳务派遣人员请填写附件1:《派遣人员确认说明》。

六、数据推送

残联部门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职工人数将推送给税务部门。

七、有关要求

用人单位要完整、准确、真实填写申报信息,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件:派遣人员确认说明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咨询电话:88513837 地址:即墨区盛兴路73号

青岛市即墨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