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22〕911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级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吉人社办字〔2019〕19号)规定,在省人社厅专项资金监管委员会领导下,省人社厅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项目进行了初评。经过专家评审,共有16个项目通过,拟进入实地踏查阶段。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示中的申报项目单位,是否符合资助条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以个人身份提出异议的,请具署实名;以组织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书面异议应阐明具体内容,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431-88690676 18943601234
附件:2023年度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项目初审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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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