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人才双高计划”实施“人才双十行动”意见》(惠市委发电〔2016〕3号)的规定,2022年度发放新晋升高级职称人才一次性津贴补助的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6年8月至2022年12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同意申报、或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授权自主评审并获得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副高级)尚未领取本项津贴的惠州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是2023年3月20日至4月7日,逾期未按要求申报者,不再进行补充发放。这是执行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人才双高计划”实施“人才双十行动”意见》(惠市委发电〔2016〕3号)中“市财政对新申报成功的高级职称人才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5000元”的最后一次高级职称津贴补助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惠州市2022年度新晋升高级职称人才津贴申请表》(纸质版1份、电子扫描版);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打印件)、职称评审表(复印件);
(三)《惠州市2022年度新晋升高级职称人才津贴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
(四)《关于拨付新申报成功高级职称人才津贴的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用单位的正式函头纸张印制);
四、申报程序
(一)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申请人,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才科;
(二)县(区)申请人,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统一报县(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部门,经初审后汇总后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才科。
(联系人:易晓云,联系电话:2890782)
附件:
附件1:职称晋升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惠州市2022年度新晋升高级职称人才津贴汇总表.doc
附件3:关于拨付新申报成功高级职称人才津贴的函(参考样式).doc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