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对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各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时长3-12个月。
现将2023年2月审核通过的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情况进行公示(内容详见附表),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
举报电话:22206607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9日
附件:就业见习补贴公示文件202302.xlsx
(附件请复制政策原文链接至网页查看)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