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做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4号)规定,现将市北区20230201社保补贴拟发放单位名称、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或存在不能享受补贴的现象,请予以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58771886
附件:2-20230201小微社保补贴.xls
2-20230201社保补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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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