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的规定,现将我省2022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新型墙体材料及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022年度广东省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公示表》、《2022年度广东省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公示表》。
附件: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公示表.xls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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