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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物流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2.21

2023.02.21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2023-02-18 18:55:00
  • 2023-02-20~2023-04-20

各市(地)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20号),支持我省物流产业发展,现就申报2022年度物流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省办理商事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包括运输型、仓储型、综合型物流企业。

 

二、扶持标准、扶持条件、申报材料

 

《2022年度物流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三、申报时间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A4纸简装成册,加盖边缝骑缝章,一式三份,市(地)交通运输局留存一份,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两份。

 

(二)各市(地)交通运输局应对企业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检查,形成审核意见后于4月30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扶持资金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按规定追回扶持资金。

 

(四)考核年度内企业有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不得申报物流扶持资金。

 

(五)物流扶持资金与省政府其他奖励政策交叉,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五、省级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省厅将另行发文组织开展。

 

附件:

 

1.2022年度物流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2.2022年度物流扶持资金申请表1

 

3.2022年度物流扶持资金申请表2

 

4.2022年度物流扶持资金申请表3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2月13日

 

(联系人:刘侠,联系电话:0451-8262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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