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前期发布的《关于明确2022年12月社保缴费受理时间的通知》,我市社保费缴费业务已于12月25日暂停办理。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缴费人未能按时完成缴费,现决定适当延长12月社保费征期,具体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年终社保基金对账及全年基金决算工作,12月26日至12月31日,暂停各项缴费服务。
二、2023年1月3日起恢复各项缴费服务。1月13日前,可继续缴纳2022年12月社会保险费,且不征收滞纳金、利息。
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