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医保〔2020〕68号)《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2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核定基数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2020年广东省第二类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97元计算,即上限为19791元/月,下限为3958元/月。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定的基数保持不变。
三、执行期间,国家、省关于缴费基数有新规定的,另行发文执行。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
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 缴费基数上下限(单位: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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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 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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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按2020年广东省第二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97元*3 | 19791 | 3958 |
下限:按2020年广东省第二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97元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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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与本市执行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的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划拨上下限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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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项目 | 计发办法和标准 | 待遇核定(单位: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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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 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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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拨 | 上限:基数为7253元/月的80%的300%(即17407元/月),划拨比例为6%。 下限:基数为7253元/月的80%(即5802元/月),划拨比例为6%。 | 1044.42 | 348.12 |
以上限缴费的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拨 | 本人缴费工资的2%—4% | 791.64 | 395.82 |
以下限缴费的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拨 | 本人缴费工资的2%—4% | 158.32 | 7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