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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

2022.11.04

2022.11.04

  • 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各参保企业:

为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扩岗作用,现就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受益范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统筹区内所有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资格条件

企业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2021年毕业)、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1997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签订劳动合同的

三、申领材料

1.劳动合同

2.银行代发工资明细或职工签字确认的传票

3.《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

人力资源企业还需提供与实际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协议》。

四、申领程序和标准

1.企业招用上述三类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后,可向参保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社保局依据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省就业局、省人才中心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后发放至参保单位账户(发放途径与稳岗返还途径相同)。

2.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

3.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如发生退保、参保三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企业需退回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实施期限

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