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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阳”了怎么办,“新十条”用工管理六大热点场景解读!

2022.12.16

2022.12.16

最近,随着“防控20条”“新十条”的落地

各地不再限制人员流动

居家办公减少,出差开始增多

不少人回到工作岗位后不小心“阳”了

因此,“打工人”们开始担忧

“这算工伤吗?工资怎么发?”

“不上班算病假还是旷工?”

“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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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都成了摆在打工人当前最为关心的问题,今天就跟着小润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新防疫措施下

用工管理六大场景热点问题


问题一:员工处于高风险风控区,工资应当如何支付?


新十条管控措施: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报备:

员工收到社区封控通知后,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社区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的通知。


工资:

用人单位可与员工协商安排其居家办公。能够居家办公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问题二:员工确诊新冠,工资如何发放?可以按照病假处理吗?何时能返岗上班?


新十条管控措施: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报备:

①员工确诊后,用人单位可要求员工每日报备抗原检测结果,但应依法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不可对其阳性检测结果向公司其他成员通告;

②隔离治疗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隔离第6至7日连续两次核酸CT值大于35),员工应当返岗

③员工在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情况下仍需请假治疗的,应当按病假处理。病假期间,单位可要求员工每日报备身体状况及治疗情况,单位发现员工报备情况已明显不合理的,可进一步要求员工补充相应的病情说明或病休证据。


工资:

①员工确诊后,如为无症状感染者或症状轻微的,用人单位可与员工协商安排其居家办公。能够居家办公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②如员工症状严重或其岗位性质无法居家办公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基本工资待遇、岗位工资等固定部分,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补贴等与业绩和出勤相关的款项,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其他(工伤、违纪等特殊情形):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专家指引》(第一版)的要求,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期间严格做到不外出,谢绝一切探访。员工隐瞒病情出勤继续上班的,导致公司受疫情影响停产停业,已构成严重违纪,用人单位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问题三:员工如果确认为密接,工资应当如何支付?


新十条管控措施: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报备:

1、非阳性感染者同住人

用人单位的员工中出现阳性感染者,对属于密切接触者的员工应当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返岗上班。其他员工建议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用人单位应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杀、通风


2、阳性感染者的同住

①员工如为确诊为阳性感染者的同住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专家指引》(第一版)的要求,同住人应做好个人防护,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康复管理要求。员工为确诊阳性感染者的同住人的,也应当与阳性感染者一同执行隔离管理的措施(在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后解除隔离)

②员工需要向用人单位履行告知手续,告知同住人确诊的时间、提供同住人确诊的证明等


工资:

①居家或集中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可与员工协商安排其居家办公,能够居家办公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②如员工岗位性质无法居家办公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基本工资待遇、岗位工资等固定部分,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补贴等与业绩和出勤相关的款项,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问题四:员工明知新冠阳性,继续上班导致同事生命健康受损,是否属于侵权行为?感染新冠的同事是否可认定为工伤?


员工隐瞒新冠病情导致同事感染的,被感染的同事可向隐瞒病情的员工主张侵权赔偿责任;但是,感染新冠的同事一般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除非实际情况系单位指派员工前往疫区工作。



问题五:员工能否以单位有人曾感染阳性为由,主张单位不提供安全工作环境而拒绝出勤?


①单位办公场地已出现新冠感染人员的,按照目前的防疫政策规定可能被快速判定为高风险区域,本身不具备现场办公的劳动条件。单位可依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远程办公。此种情况下,员工无法以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②若单位只是曾经出现了新冠感染人员,目前不属于高风险区域的,则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正常出勤。员工不出勤的,单位应当通知员工限期返岗,不返岗的按照相关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问题六:员工出差感染新冠,是否认定工伤?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以上从事新冠肺炎预防与救治工作的医护及其他相关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出差期间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如遇确诊为阳性感染者,按《新十条》执行。





企业疫情管控举措



根据《新十条》规定“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新十条的实施,我们将面临着疫情直接冲击,这势必对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的影响,用人单位需要结合新政策,优化、细化自身的管理政策,保障企业经营正常开展。


1、哪些可以做:

(1)员工健康情况排查统计,掌握员工健康状况

(2)储备抗疫物资(抗原检测、口罩等),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杀与防控

(3)柔性化管理,包括预备远程办公、建立畅通的员工沟通渠道、宣讲防范相关知识等

(4)进行必要的员工关怀,对有需要的员工进行心理疏导

(5)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如让员工全程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等


2、哪些不可以做:

(1)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一般企业不能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2)不能要求闭环生产经营,但用人单位如出于防疫的需要,可以从激励的角度引导员工配合

(3)不能要求“两点一线”,但用人单位可以做引导,不可以做禁止性规定,更不能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员工进行违纪处罚





法律/政策依据

1、《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2004年12月1日施行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2、《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国家卫健委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2022年12月7日发布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第三条——2020年2月19日发布

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2022年11月15日发布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专家指引》(第一版)——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月8日发布

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期间严格做到不外出,谢绝一切探访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而言之

当下各地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

小润提醒各位“阳过”

复工、返岗时做好防护

与此同时

也要保护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